郑州航院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16]18号)和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教办财〔2016〕12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于2016年4月-6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通过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对学校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2.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充实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决算和财务综合报告、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
2.清查范围
学校所属各单位。学校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资产清查的实施方法
1.资产清查的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遵循“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各单位按照预算管理关系,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派出单位组织开展。
2.资产清查的方法
由各单位根据下发的《资产明细表》和《资产清查结果填报说明》先组织自查,要求做到见账就清、见物就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保证清查结果的全面、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产清查结果报告(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含账物不符物资设备明细清单及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资产管理处牵头,组成资产清查盘点小组对各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实地复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期完成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相关组织机构。
1.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资产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研究部署和协调全校资产清查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资产清查阶段工作任务和资产清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2.资产清查办公室
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主管资产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任,资产管理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党政办、资产、财务、纪检监察、审计、人事、实验室、图书馆、基建、后勤、信息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分解清查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布置、检查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及时汇总资产清查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资产清查报表的汇总、上报及资产清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完成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学校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2-3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的实物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协助资产清查办公室做好复查阶段工作。
各单位于须于4月21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校资产清查办公室。
五、资产清查的内容和步骤
各单位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布置财产清查各项工作,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理和完善制度等。具体步骤如下:
1.布置准备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制定下发《郑州航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各单位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自查阶段(4月26日-5月10日)
各单位应根据下发的《资产明细表》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须将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打印并装订(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同相关资料电子版一并于5月10日前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
3.复查阶段(5月11日-5月25日)
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的清查情况安排人员进行实地复查。
4.总结上报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由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清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根据清查盘点情况,按照财政厅的统一要求,于6月15日前资产清查结果上报教育厅。总结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针对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把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清查数据准确无误、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按期圆满完成任务,对全校清查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动员,责任到人;资产清查办公室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清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各单位清查工作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账务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查清资产的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查、不重不漏、全面彻底。
3.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进度,积极开展清查工作,各阶段只能提前,不能推后;要按学校统一要求,填制表格等材料。
附件:1.郑州航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表
2.郑州航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报表工作安排表
3.郑州航院资产清查工作联络表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郑州航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表
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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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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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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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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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阶段
(4月10日
-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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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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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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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下发《郑州航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学校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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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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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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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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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上报《清查工作联络表》。
2.召开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对各单位参加清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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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阶段
(4月26日
-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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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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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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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根据下发的《国有资产明细表》认真组织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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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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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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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将国有资产盘点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打印、装订,签字盖章后于5月10日下午5:00前报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东校区行政楼B301,电话:60632700)。
2.相关资料电子版发至zhzcxx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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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阶段
(5月10日
-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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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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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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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组成若干小组对各单位的清查情况进行实地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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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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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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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将复查修改后的国有资产盘点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打印、装订,签字盖章后于5月25日下午5:00前报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东校区行政楼B301)。
2. 修改后的资料电子版发至zhzcxx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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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阶段
(5月26日
-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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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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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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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清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
2.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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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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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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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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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理汇编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等材料。
2.6月15日前将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上报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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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郑州航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报表工作安排
单户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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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议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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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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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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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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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填写并报送电子及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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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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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1行政事业单位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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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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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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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2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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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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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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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3行政事业单位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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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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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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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4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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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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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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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5行政事业单位存货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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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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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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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6行政事业单位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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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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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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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7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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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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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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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8行政事业单位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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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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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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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09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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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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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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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10行政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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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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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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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1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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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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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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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明细12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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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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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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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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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清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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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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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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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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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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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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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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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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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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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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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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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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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4-1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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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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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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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4-2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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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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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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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4-3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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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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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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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5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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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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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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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6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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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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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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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7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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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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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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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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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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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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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09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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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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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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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10行政事业单位担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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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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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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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11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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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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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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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12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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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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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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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综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待界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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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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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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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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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清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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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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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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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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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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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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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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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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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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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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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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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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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4-1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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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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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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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4-2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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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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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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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4-3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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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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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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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5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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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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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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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6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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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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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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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7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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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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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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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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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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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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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09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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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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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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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10行政事业单位担保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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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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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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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11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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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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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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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12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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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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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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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待界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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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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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生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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