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程天宝副院长主持召开了全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会议,各院系部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纪委、资产处、财务处、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室、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副院长程天宝指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规范我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校采购工作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少花钱,多办事,不能突破预算,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程院长明确了各部门在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并强调要求:教学院、系、部是主要的物资设备使用部门,是物资设备采购工作服务的主体,要全过程地参与配合物资设备采购的立项、招标、评标、订立合同、验收等环节工作,一把手一定要关心和参与采购工作;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要密切配合,规范程序,切实维护好学校利益;纪委审计部门要全过程地参与并监督采购工作。
资产管理处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政策以及物资设备采购的基本程序,并针对如何做好当我校十二个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采购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提醒大家注意标的与预算的保密。实验室管理处就实验室建设立项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