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就本校南校区锅炉和其附属物拆除及处置项目实施自行竞谈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南校区锅炉和其附属物拆除及处置(详见附件)
(二)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关锅炉处置拆解经验证明;
2.本次处置不作二手转让,取得处置权后必须现场进行切割,拆除后负责清理现场,不得残留;
3.投标控制不低于人民币14.5万元;
4.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税务登记齐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二)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四)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五)投标人提供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方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
(七)投标人应具备锅炉房报废设备处置(含拆除)经验和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带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
第二项中要求的资格要求材料、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谈判文件发放信息
谈判文件发放时间:自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放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综合楼455。
五、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7月11日9:30。
谈判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综合楼454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6063270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州东区文苑西路15号郑州航院综合楼455办公室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院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