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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校内经营性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14 00:00:00      点击:()


 

为方便师生员工日常生活,活跃校内服务市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对东校区校内经营性用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标承租。

一、房屋情况

房屋座落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校园内:

序号

编号

位置

现店名

面积()

招标项目

1

ZHJY-009

东苑餐厅南

521造型

37.8

美容美发

2

ZHJY-010

89学舍东

百思他理发店

40

美容美发

3

ZHJY-014

45学舍东

康复药店

40

药店

4

ZHJY-015

45学舍东

康明眼镜店

46

眼镜售卖、修理

5

ZHJY-016

56学舍东

华夏书店

46

文体用品及礼品店

6

ZHJY-017

23学舍西

数码通讯店

40

图文设计制作、打字复印

7

ZHJY-018

23学舍西

悠扬爱心服务社

46

干洗、缝补及小五金修理

8

ZHJY-020

12学舍西

九语堂书屋

40

图书、报刊、音像

 二、招租对象

1.具有相应经济实力和资质的单位、团体;

2.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诚信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3.守法经营的个体商户;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租办法

1.一人一标一房,以年为单位报价,按报价高低排序选房,报价相同者抽签决定。

2.中标入围者如果选房时弃权,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排序位于其后者递补;中标入围者如果选房后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书,逾期未签订者取消承租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商业用房择期重新招租竞价。

4.租赁合同期两年;租赁费用以中标价格为基准,每年按十二个月计算费用且按年度缴纳。签订合同即交纳一年房租,第二年的房租应于2018110日前交纳。

5.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经营用房,乙方须如期交还。

 四、招租须知

1.甲方对出租房屋及设施拥有所有权。

2.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办理合法的经营证件和相关证明;乙方逾期30个工作日未办理上述经营证件和相关证明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并按乙方违约责任处理。

3.承租方要合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校校园内部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遵守学校管理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工作生活,不得影响校园安全、卫生和稳定。

4.投标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且选房后签定合同并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各种因经营需要且须乙方办理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并独自承担费用。

6.水、电、暖、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按甲方装表计量结果和当地市场价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承租房。乙方若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商铺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游戏厅、歌舞厅、网吧、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校园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所经营项目如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须经审批。

9.承租期内所发生的装修费用自理,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按照学校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由乙方按标准缴纳。

10.甲方提供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维修由甲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房屋及其它设施,乙方应妥善使用,确保设施的完好,损坏应负责维修和赔偿责任,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承租人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室外门头标识及广告的制作安装和室外设施设备的安装须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并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安装、安放,违者甲方有权予以拆除。

12.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乙方投入的不可拆除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玻璃、隔断、墙砖等)无偿归甲方所有,其余所有物品及垃圾需清理干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约定条件下合同解除后,装修改造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1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药监督、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并能够自觉接受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节能等宣传工作。乙方经营中发生的食品、卫生、环保、消防、水电稽查等项罚款、安全消防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4.乙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和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清偿,与甲方无关。

15.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16.如以后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本招租公告不一致,则以合同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从2017215日至20172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 200500

2.报名地点:郑州航院后勤管理处经营管理科207房间;

3.资料费:100

4.投标截止时间: 20172209:30(北京时间)。所递交的标书应盖章密封,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租赁经营标书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7220930 (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综合楼455

7.评标办法:成立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的招标工作小组,一房一标,开标时现场公开唱标,排出名次,并进行选房。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参加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8.报名时需交验投标人相关证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委托人辖区居住证明各一份;个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免冠照片1张,辖区居住证明一份)。

9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

联系人:史老师

  话:0371-6063287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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