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飞行器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推进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306009
三、评审日期:2023年7月25日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1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依据航空新能源推进系统的学科定位,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拟新建飞行器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推进系统科研实验平台 |
浙江氢航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1号12幢 |
4498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王佳、李松梅、周旭东(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747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龙子湖校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女士、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邮政编码: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