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期各单位用房调整后,学校房屋使用信息变动较大,为规范我校房屋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学校现对各单位的全部用房情况在房屋管理系统内开展限期反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反馈操作事项
国有资产管理处已经完成对房屋管理系统的升级改版工作,系统登陆及操作方式均有改变。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现有实际用房情况(全部用房,含办公、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对系统内已有数据进行补充、纠误,精确反馈。
方法如下:
1.登陆国资处网页,点击“房屋管理系统”进入登陆页面,按照附件1《房屋管理系统地图反馈环节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提示步骤,反馈信息。
2.反馈信息须完成每间房屋的“房间名称”、“房间用途”“使用人(群体)”等红色星号标注的必填项填写。
必填项“使用人”为校内职工的,选择“使用人”项,并从其下拉菜单内选择人员,一间房屋多人使用的,多次选择后完成确认填写。操作步骤方法见附件1《操作手册》。
教室、教研室、公共实验室、图书阅览室、报告厅、会议室等无明确使用人的,“使用群体”项填写“公共”,学生宿舍、学生社团等学生用房“使用群体”项填写“学生”。
实际使用人为校外的人员或机构,“使用群体”项填写房屋具体使用人姓名或使用(承租)机构准确名称。
3.涉及搬迁或用房调整的单位,须通过地图系统内搜索框搜索本单位系统内原数据(搬迁前旧数据),操作方法见附件1《操作手册》。确认已不属于本单位使用房屋的,直接选择“非本单位房屋”选项后,提交即可。
4.对系统内已有数据纠误的,在反馈标题中准确表述纠误事项,填写纠误信息,并补充必填项相关信息。
5.房间由几个单位共同管理使用的,须在房间“使用部门”选项下拉菜单内选择多个使用部门,操作方法同附件1操作手册内选择多个使用人步骤。
6.房间使用情况较复杂,已有反馈选项不能完全反映使用情况,或房间其他变动信息说明的,可在反馈备注栏详细说明。如,房间除行政办公外还涉及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等多种功能且房间门口有相应功能标识牌的,可在反馈栏中注明。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1月14日17:00之前完成房屋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反馈工作,并将《XX单位房屋管理系统反馈信息完成报告》(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谭松香OA工作便笺。
业务咨询联系人:谭老师 房老师
联系电话:61912702 61912706
附件:1.房屋管理系统地图反馈环节操作手册
2.XX单位房屋管理系统反馈信息完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