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网上商城采购,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6〕1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2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下发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网上商城,是指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网上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商城利用电子商务手段,通过数据接口由电子商务供应商提供商品,实现采购人日常零星商品在线选购。河南省财政厅负责确定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电商准入规则和交易流程、网上商城监督管理。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河南省财政厅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和管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二、采购人采购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范围内商品的,原则上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三、网上商城内商品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或发现网上商城商品价格高于其它平台或商家的,采购人可上报申请采购原因及具体平台价格等信息。招标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核实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及采购人提供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招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按校内其它相关程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