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处、室),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的精神,配合近期开展的新版资产标签张贴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全校资产盘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盘点的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本次资产盘点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学校所属各单位。
二、盘点的目标与要求
(一)盘点目标
“账卡、实物、标签”一致,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管理责任到人,为学校更名大学核心资产数据支撑夯实基础。
(二)盘点要求
1.资产使用单位按照“账卡、实物、标签”一致原则张贴新版资产标签的同时,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盘点,对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清理核查,理清资产账目,真实、完整掌握资产盈亏状况。涉及资产实物归属变化的,须在资产管理系统内完成调拨手续。
2.完善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资产使用单位在盘点资产过程中,按照资产实际使用状况,补充完善“使用人、使用地点”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数据,加强资产全过程动态管理。
3.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各资产使用单位须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将二级单位资产盘点报告、资产损失专项说明表、资产盘盈明细表盖章签字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管理科(综合楼457、455室,61912709),电子版发至zcw@zua.edu.cn邮箱。
附件:
1.二级单位资产盘点报告模板
2.资产盘盈明细表
3.资产损失专项说明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