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两年学校房屋使用信息变动较大,为全面掌握学校房屋使用信息,规范我校房屋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学校现对各单位的全部用房情况在房屋管理系统内开展限期反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反馈要求:
各单位房屋管理员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自行核对本单位的用房情况,房屋使用情况信息准确的,无需反馈。
房间使用信息有变动的单位,房屋管理员通过游客账号登录,根据本单位现有实际用房情况(全部用房,含办公、教学、科研、实验、学生活动用房、各类合作用房等)对系统内已有数据进行补充、纠误,如实、精确反馈。
对本次房屋使用信息反馈中漏报、不报的房屋,学校将予以收回,统一规划,另行分配使用。
一、 操作事项
方法如下:
房间使用信息变更,需要重新反馈的:
1.登录国资处网页,点击“房屋管理系统”进入登录页面,以游客账号登录房屋管理系统。按照附件1《房屋管理系统地图反馈环节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提示步骤,反馈信息。
2.各单位反馈前,二级管理员可以通过游客账号登录房屋管理系统,点击房产地图搜索框搜索本单位系统内原始数据,操作方法见附件1《操作手册》。确认已不属于本单位使用房屋的,在房间反馈页面,房间名称栏填“空置”,使用单位栏选择“郑州航院”,使用部门栏清空后,提交即可。使用房间信息未反馈或信息不准确的,则在反馈标题中填写“补充反馈”或“纠误反馈”。
3.反馈信息须完成每间房屋的“房间名称”、“房间分类”“具体用途”“使用人”“使用单位”等红色星号标注的必填项填写。
房间用途与具体用途的分类详见附件2房间用途分类标准。
必填项“使用人”为校内职工的,选择“使用人”项,并从其下拉菜单内选择人员,一间房屋多人使用的,多次选择后完成确认填写。不在人事系统的新进人员,二级管理员可以先在人事管理栏选择“新增”,添加人员信息,随后再进行房间反馈。操作步骤方法见附件1《操作手册》。
教室、教研室、公共实验室、图书阅览室、报告厅、会议室等无明确使用人的,“使用人”项填写“公共”,学生宿舍、学生社团等学生用房“使用人”项填写“学生”。
实际使用人为校外的人员或机构的,“使用人”项填写房屋具体使用人姓名或使用(承租)机构准确名称。
4.对系统内已有数据纠误的,在反馈标题中准确表述纠误事项,反馈页面填写纠误信息,并补充必填项相关信息。
5.房间使用情况较复杂,已有反馈选项不能完全反映使用情况,或房间其他变动信息说明的,可在反馈备注栏详细说明。如,房间除行政办公外还涉及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等多种功能且房间门口有相应功能标识牌的,可在反馈栏中注明。房间分隔结构改变或房号改变的,除须在反馈备注栏详细说明外,须与校级房屋管理员电话联系,提供房间分隔平面图确认。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3月28日17:00之前完成房屋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反馈工作。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61912706
附 件:1.房屋管理系统地图反馈环节操作手册
附 件:2.房间用途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