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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报送各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7 09:47:42  房娟    点击:()


全校各单位:

考虑近期各二级单位人员变动较大、年末资产入账压力增大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现请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管理本单位资产的审批权限。

二、明确资产管理员若干名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少于一名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应对本单位实物资产定期检查,进行账实核对,并协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本单位各类资产的入账、使用、管理和处置等日常工作。资产管理员不可频繁更换,确需更换人员的,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管理科备案,并做好本单位资产管理的交接工作和个人名下资产的移交工作。

三、报送人员登记表

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30日17:00之前将《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管理科(综合楼455室),电子版发送至李洁OA工作便笺。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权限设置

各单位报送信息完毕后,资产信息管理科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完成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权限设置。

(二)资产调拨

经授权的新任资产管理员须在系统内及时通过“部门内调拨”和“部门间调拨”完成本单位近期人员变动后涉及的各类个人名下资产线上移交工作,确保本单位资产账实相符。

(三)权责明确

资产调拨后,请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所有资产再进行全面核查落实,若本单位今后出现资产账实不符(盘亏、遗失等)或资产无人认领呆账坏账的,由直接责任人和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

联系人:贾亚丽 联系电话:61912706

附件1: 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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