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住户:
根据省直房委办反馈的470套房屋的检索审核结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航海路校区三栋高层相关住户需根据实际情况报送进一步审核的材料。
一、由于省房改委员会换届等原因,我校收回原购房改房的工作暂不能正常推进,收回原购房改房的房产信息尚未在房管局完成注销,因此相关住户名下存在房改房信息,暂无法办理产权证,需待注销工作完成后再进行出售请示。
二、经省直房委办检索审核后,满足初步审核条件的住户需进一步提交审核材料,包括职称职务证明原件、超过控制面积的纪检证明材料、单身证明等,其中纪检证明材料、单身证明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开具证明。
需由住户本人提供的材料。享受控制面积为100平米和120平米的住户需提供职务职称证明原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购房的提供资格证书;按照职务购房的提供任用文件(2007年9月1日前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务任命文件)。如无原件可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任用文件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通过文件的复印件。已提交过原件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材料的可不必重复提交。需提交材料的住户名单见附件,名下存在其他房改房信息的由国资处进行核实后再通知其提交材料。
请各相关住户根据以上要求于2020年7月9日前将补充材料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东区综合楼453室)。补充材料可代交。联系电话:0371-6191270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3日
附件:
需补充提交材料的住户名单
陈伟青、韩联合、何琳琳、霍方、陶文信、刘卫华、张贺杰、田长明、祁文文、樊彦杰、周会娟、王翔、岳花艳、申家峰、张玉浩、朱红涛、李福恩、许洪春、郭一斌、王彩红、孙咏梅、刘爱敏、李法新、刘丽、李锐、高晶、赵静、何燕、孙新、孙新德、詹国文、刘杰梅、宋辉、罗欣、张金华、刘儒、高洁、李喜蕊、郭建博、云剑、丁敬达、刘燕、姜秀娟、郭卫东、李艳荣、葛露、李锐、刘丽、崔艳梅、惠琳、薛海燕、周永卫、吕冬梅、李琳、梁海霞、张运霞、王飞鸿、徐保山、车葵、高广章、胡仲宇、陈砚祥、王训伟、张新红、刘茵、王涛、王新生、张云平、李艳辉、赵瑞、王莉、马鹏阁、杜勤、陈曦、刘春凌、王晓敏、吴歌、张颂阳、许国艺、史忆、王焱源、李爱玲、宋春丽、张金奇、段亚伟、孙标、陈建辉、朱明勇、刘洪波、尹欣、张海军、余建国、李焱、赵春清、杨波、李莲秀、秦永艳、刘铁军、李俊伟、薄树奎、刘春玲、雷淑琴、刘兆瑜、刘秋萍、任红娟、金予湘、李庚伍、索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