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相关住户:
根据省直房委办审字【2019】70号《关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利用危旧房建设职工住宅楼成本的批复》,我校北区三栋高层出售基准价为2371元/m2,超出控制面积30m2以内(含30 m2)部分面积,在出售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30%作为出售价,即3082.3元/m2;超出控制面积30m2以上部分面积,出售价在第一次上浮30%后再上浮30%,即4006.99元/m2。各楼楼层差价按照学校教代会决议和批复文件执行。
根据2002年10月21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郑州市房屋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第2章第7条规定,高层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65元/m2计交。
办证预交款按照每户3500元预收,最终结算发证时多退少补。
根据上述标准,各户成本已经计算完毕,现予以公告,为加快我校办证工作进度,请我校相关住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国资处。
联系电话:0371-61912708 党老师,谭老师
本次公告期: 10月11日至10月16日
附件:
1.《关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利用危旧房建设职工住宅楼成本的批复》
2. 分户房款测算表
3. 楼层差价表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