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动态  党建园地  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  招标信息  下载中心  资产管理平台  学校主页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填报收回原购房改房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0 11:18:42      点击:()


关于填报收回原购房改房资料的通知

我校相关住户: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我校北区一期改造中,新房申购户必须退回原已购房改房。现正在办理原购买房改房产权证的收回工作,根据省直房委办和郑州市房管局要求,退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退房表1

2.个人退房申请1份(产权人及配偶签字按指印)

3.退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1

4.房屋产权证(原件)

5.分层分户平面图2

6.郑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确认审核表1份(单位盖章、产权人及原房改房购房时的配偶签字按指印)

7.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单位盖章、产权人及原房改房购房时的配偶签字按指印)

目前需要退房职工及其配偶提供的资料有:

1.个人退房申请(此申请已打印好)一式两份(产权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现场签字并按指印)

2.退房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1

3.郑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确认审核表1份(单位盖章、退房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现场签字并按指印)

4.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单位盖章、退房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现场签字按指印)

注:

1退房人及其配偶双方均去世的,由子女继承房产的,如没有退房人及其配偶二代身份证的,需要进行公证;如为多子女的,须公证在一人名下,由该子女配合学校办理房产收回事宜。

2.退房人及配偶双方均去世的,如有退房人及其配偶双方二代身份证的,由子女配合学校直接办理房产收回事宜。

3.如原购房人夫妻双方有一人去世,房产归在世配偶一方单独所有,原购房人配偶子女须写放弃继承公证,由在世配偶配合学校办理房产收回事宜。

请各相关住户认真准备上述资料中属于退房人应该准备的资料,学校国有资产处(东区综合楼453室)于201993日(开学第一周周二)开始接收各退房户提交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19930日截止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退房人名单(收回房产信息)

 

上一条:关于我校北区三栋高层分户成本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大学中路2号院部分不动产(公产)产权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网站总访问量:

大学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邮政编码:450015|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 1999-2021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