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收回原购房改房资料的通知
我校相关住户: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我校北区一期改造中,新房申购户必须退回原已购房改房。现正在办理原购买房改房产权证的收回工作,根据省直房委办和郑州市房管局要求,退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退房表1份
2.个人退房申请1份(产权人及配偶签字按指印)
3.退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房屋产权证(原件)
5.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6.郑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确认审核表1份(单位盖章、产权人及原房改房购房时的配偶签字按指印)
7.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单位盖章、产权人及原房改房购房时的配偶签字按指印)
目前需要退房职工及其配偶提供的资料有:
1.个人退房申请(此申请已打印好)一式两份(产权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现场签字并按指印)
2.退房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郑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确认审核表1份(单位盖章、退房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现场签字并按指印)
4.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单位盖章、退房人及购此房时的配偶现场签字按指印)
注:
1.退房人及其配偶双方均去世的,由子女继承房产的,如没有退房人及其配偶二代身份证的,需要进行公证;如为多子女的,须公证在一人名下,由该子女配合学校办理房产收回事宜。
2.退房人及配偶双方均去世的,如有退房人及其配偶双方二代身份证的,由子女配合学校直接办理房产收回事宜。
3.如原购房人夫妻双方有一人去世,房产归在世配偶一方单独所有,原购房人配偶子女须写放弃继承公证,由在世配偶配合学校办理房产收回事宜。
请各相关住户认真准备上述资料中属于退房人应该准备的资料,学校国有资产处(东区综合楼453室)于2019年9月3日(开学第一周周二)开始接收各退房户提交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19年9月30日截止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退房人名单(收回房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