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货物、服务询价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资〔2017〕6号
学校各单位: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货物、服务询价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6月1日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货物、服务询价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货物、服务(工程类另行规定)采购过程,科学的设定预算价格和招标采购控制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询价指的是通过电话、网络、市场调研等方式获得货物和服务的预算价格的活动。
第三条 询价的主体
1、一般采购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成询价小组在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前完成询价。
2、预算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由项目归口部门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成员应至少包括监察、审计、项目实施单位及有关专家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询价适用的范围
此询价办法适用于我校货物、服务(含工程类中独立的货物、服务)采购,包括:
1、上级部门批复的公开招标项目,上级部门允许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由学校统一采购的大宗大项办公用品、耗材;
3、其它采购项目。
第五条 询价对象应(或)包括:货物或服务潜在供应商、同类货物或服务使用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网络服务信息平台的公开信息等。
第六条 询价应做到货比多家,一般货物或服务同类询价对象不得少于3家。采购项目内容简单的可填写询价表(见附件),采购项目内容复杂的,需单独形成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内容应涵盖询价表内容。
第七条 采购项目为单一来源的,项目采购单位也应参照询价表形成询价报告,其内容还应包含: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价格确定的依据等。
第八条 此办法解释权归招标管理办公室。
附件:郑州航院货物、服务采购询价表
附件
郑州航院货物、服务采购询价表
采购名称、内容:
(可另附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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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方 式
1电话 2网络 3市场 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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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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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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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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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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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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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询价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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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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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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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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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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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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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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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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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询 价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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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货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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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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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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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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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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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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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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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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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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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项目采购单位或项目管理归口部门应在项目采购前完成询价,如采购内容复杂,可单独形成询价报告。